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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第(1)责任人,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负有以下职责:

1、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规划本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计提和投入。

4、监督、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监管控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准确、完整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建立建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2、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编制公司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对安全生产经营各个环节进行安全管理。

5、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6、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购销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保证安全,制定本制度。

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等经营业务,必须坚持“安全第(1)、预防为生、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2、公司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的和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范围、安全生产经营方式经营危险化学品。

3、公司经营场所只能按照安全评价报告和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销售,储存数量详见参照安全评价报告数量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存放安全,严禁违规储存安全评价报告规定外的危险化学品。

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必须参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取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任职任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经营管理。

5、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公司《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熟知本岗位的安全职责、业务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6、采购和销售人员应理解、熟知公司经营策略,及时了解并向公司提供市场信息,包括危险化学品新产品或安全的替代产品,安全防护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器材的信息。

7、不得向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和未完成备案审批手续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

8、不得采购和销售无产品合格证、无产地、无牌、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9、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的质量、包装、标识和防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0、采购和销售人员必须了解拟采购和销售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危险类别和等级,安全运输方式、安全防护要求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11、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资料。反之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产品属性向购货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资料。

12、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必须按国家规定办理生产、经营许可。

13、建立建全危险化学品购销台账,详实记录化学品供方和购买方的名称,购买品种、质量(含量)、数量、日期。

14、核查并记录危险化学品供货方和购买方的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证明,包括生产经营范围、品种,资质证明的有效期。

15、每月对危险化学品采购和销售台帐进行复核,做到帐、物、证(凭证)相符。

16、公司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不得承担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如需委托运输,则必须与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危险化学品运输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并建立相关记录和管理台帐。

17、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管理制度》,装卸、搬运人员应知晓所装卸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防护要求,并按规定佩戴和使用适宜的防护用品。

18、在经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采购和销售危险化学品,应立即制止、核查,必要时应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19、经营过程中如果发生危险化学品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和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卫生和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20、危险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卸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21、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检查。车内、舱内不得留有任何残渣。

2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温度较高时装运高压气瓶、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化物品,要作降温处理,添加防晒设施。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为规范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制定本制度。


一、 岗位职工培训教育

1、凡新进入公司的职工上岗前必经过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经测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

A公司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主管负责具体实施;

B部门]安全教育由各部门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实施,经测试合格并建档后方可上岗。

C岗位安全教育由具有安全资格证,实际经验丰富的员工负责。


2、凡严重违章或严重管理不到位的责任者必须离岗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在职工安全教育簿登记备案后重新安排竞争上岗。


二、管理人员安全培训教育

1.名级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公司相关资格认证安全培训教育,凡未取得合格资格证书的不得安排任职。


三、特殊作业岗位培训教育

1、公司所属从事驾驶等岗位、押运岗位作业的人员,除按月接受运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培训取证学习办理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件,另应按时参加公司开展的一般安全教育,必须进行本专业安全知识培训教育,经考核、检验合格后,持证上岗。

2、装卸、搬运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协作生产单位的安全部门安排组织实施。


四、安全管理、应急培训教育

1、公司应定期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操作技能理论知识,实际操作及岗位应急事故处理,评审修订完毕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事故案列等。

2、每年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再培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1)、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经营过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二、公司安全主管承担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职责.

三、公司安全主管检查的范围包括自然环境和经营组织全过程的各环节。

四、安全生产的检查是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经营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管理要求。

五、奖励与惩罚是本公司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公司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子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标准,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公司的安全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反安全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部门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公司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又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

14、在经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直接给予经济处罚。